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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家庭教育被纳入法治轨道

家庭教育指导师网   时间:2023-03-05

“孩子,你在里面要好好改造,照顾好自己,爸爸以前对你关心太少,爸爸对不起你……”

“爸爸,我知道错了,我会好好改造,你也要好好生活,我出来后会努力工作给你养老。谢谢法官阿姨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帮助,谢谢大家来看我,今后我一定会端正做人,请你们放心……”

近日,一场特殊的视频探视在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第十三法庭进行。这是槐荫区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为了帮助失足少年小刘“无痕”回归社会对其及其父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现场。

一个破碎的家庭

2021年6月,刚满16周岁的小刘因法律意识淡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槐荫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张代蕙通过仔细审阅卷宗、认真观察交流、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小刘犯罪的背后隐藏着家庭教育缺失的根源问题。

小刘5岁时父母离婚,由父亲老刘单独抚养,实际跟随患有精神疾病的奶奶生活,奶奶去世后,由于老刘长期在外打工,工作繁忙,疏于对小刘的教育、关心,未能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导致心智尚不成熟的小刘长时间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自我约束能力低,遵纪守法意识淡薄,最终误入歧途。

“在很多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都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问题。有的家长是常年在外务工忙于生计,未实际履行有效监护职责,有的是仅满足物质给付,缺少交流、陪伴,存在监管缺位、关爱缺失的问题。我们会根据不同案件适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义务。”张代蕙说。

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针对该案件,槐荫区法院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向老刘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由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聘请的专业老师为其进行针对性指导。起初,老刘并未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认为自己在外辛苦打工供小刘吃穿,是孩子自己不成器。春节前夕,张代蕙本想通过视频探视让久别的父子俩见上一面,不料这次老刘又因工作繁忙而缺席。那次连线中,法官关切地了解小刘的生活和心理状态,小刘多次主动提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很羞愧,对不起受害者和家人”。当得知他“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时,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导站老师列举实例引导小刘不要荒废在监狱的两年时间,抽时间多读书。视频的最后,小刘表示自己十分想念父亲,希望法官阿姨能在年后帮助安排一次与父亲的视频见面。

为了满足小刘的这个愿望,更为了帮助老刘及时转变教育观念,法官和家庭教育指导站老师又多次对老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向其说明未成年人具有心智不成熟、容易受外界诱惑的特点,家长具有教育、引导、监护孩子成长的法定职责,不仅仅是提供物质生活,更需要付出陪伴和关爱,加强对未成年人在遵纪守法、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等方面的教育。终于,老刘意识到自己在孩子成长过程中职责的缺失,转变了对小刘犯罪一味责怪的态度,如约赶来法院通过视频探视儿子,父子两人都认识到自身错误。

与此同时,小刘所在村的党支部书记耿某及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李菲也共同参与视频探视。“年前法院的同志到村里给老刘做工作,我们得知今天能视频探视,就申请一起过来了。这孩子本质不坏,等他出来后村委会也会多照顾,帮他走上正道。”耿某说。李菲也表示将持续关注小刘的成长,为更多困难家庭的孩子提供救助,协助督促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义务。

一项守护未成年人的制度

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家庭教育被纳入法治轨道。2022年5月12日,槐荫区法院挂牌成立了济南首个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体育局、区民政局等部门深度协作、合作共建,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联动机制,并出台《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家庭教育指导站工作规范》等相关文件。

“指导站依托法院家事综合审判庭设立运行,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过程中,如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存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履职不当、不力等情形,我们会视案件情况由专业指导员、审判人员依托指导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引导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树立正确教育方向、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增强法治观念的同时,采用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综合保护救助措施,尽最大努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张代蕙介绍。

据介绍,家庭教育指导站成立以来,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开展随案家庭教育指导158次,覆盖案件103件,服务当事人200余人,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12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